中國時報【呂妍庭/嘉義報導】
曾任立委陳明文縣長任內隨扈的離職員警張坤裕,前晚持槍和妻子一家相約談判,情緒失控亂開槍,一槍貫穿妻舅左大腿,當場被壓制在地逮捕。外傳張坤裕因沉迷職棒簽賭欠下上千萬債務,才會從警察,變成傷人的惡徒。
erikrub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【談曉泉、徐彩媚╱綜合報導】一名在竹科工作的已婚博士生,趁妻子回娘家坐月子,在網路上認識想到新竹遊玩的女網友;10天前雙方見面出遊後,年輕標致的女網友主動要求到博士生家過夜,一夜相安無事,隔天早上博士生在家中摟抱、愛撫女網友,都沒遭拒,以為飛來豔福,再度開車出遊,轎車停在天主堂前時,竟在車上強吻,還用手指插入對方下體,女網友大叫:「不要!」並報警。警方訊後將博士生依妨害性自主罪函送法辦。
警方表示,涉案陳姓博士生(32歲)事後懷疑遭設計「仙人跳」,連日到他帶女網友(21歲)遊覽的各景點調閱監視錄影帶畫面,想查明女方是否有同夥跟蹤他們,毫無所獲。警方說,被害女網友行為雖可議,但經查無證據顯示陳男遭陷害。
erikrub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〔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/屏東報導〕單親高校女小玲(化名)到檳榔攤打工,被陳姓客人約出性侵並強拍裸照,要脅以性愛換裸照,小玲因此罹患憂鬱症、強迫症,出現創傷症候群還曾割腕自戕,不過檢方發現裸照上的小玲嘟嘴自然,曾傳上百通親密簡訊給被告,更以老伴、老公暱稱,刑事不起訴被告確定,但民事部分法官判賠15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小玲指控被告假意借她1萬9千元再逼簽本票,恐嚇要告訴母親借錢一事,脅迫與他發生關係,並在床上強拍裸照,小玲向檢察官、法官堅稱嘟嘴是被迫擺樣配合,至於曖昧的簡訊內容只是為了打發被告的騷擾糾纏,絕非出自愛意。
erikrub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中國時報【蕭博文、葉德正/綜合報導】
連神明都騙!鄭春秋、陳水樹兩對夫妻檔涉嫌冒用中南部多家育幼院名義,趁北台灣大小廟宇中元普度發放愛心物資的機會,詐領白米轉賣牟利。鬼月還沒過,這兩對夫妻已變現三百多萬元,調查局北機站昨約談鄭某等十人到案,起出五萬台斤白米,全案將依詐欺罪嫌移送板檢偵辦。
erikrub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〔自由時報記者邱俊福/台北報導〕詐騙新招!歹徒利用交友網站化身「女網友」勾搭男性被害人,再以要開車碰面為由,請對方持續與她「衛星導航連線」,依此要求連續撥打付費電話,騙取高額話費;新北市1名高中剛畢業的王姓男學生,被騙持續撥打13小時,痛失話費4300多元。
警方說,上月間,18歲王姓被害人在交友網站刊登自我介紹訊息,留下msn帳號,希望能結交新朋友,不久,暱稱「l*star」的女網友,主動加入msn帳號搭訕,雙方之後常透過msn噓寒問暖。
erikrub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雲林虎尾一處廢棄豬舍,假日搖身一變,成為鬥雞場!警方突擊,有賭客立刻翻牆逃跑,不過還是有31個人來不及跑,被帶回警局,現場還找到10多隻鬥雞,傷痕累累,嚴重掉毛,每場鬥雞輸贏,大約是20萬元。
警方突擊廢棄豬舍,裡頭熱鬧的不得了,40、50位老人家,有的站著、有的坐著,旁邊還有一隻隻鬥雞,被隔離圍在圓形鐵籠裡,警方懷疑他們在這裡鬥雞聚賭。員警:「一個一個帶走,幫忙帶個人啦,等一下、等一下。」
erikrub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中國時報【李義/高雄報導】
「對不起!是我心中的那個人要殺你。」手刃父母鑄下逆倫大錯的高雄市張姓高中生,被父親制伏在地後,看到眼前血淋淋景象,整個人彷彿回魂般突然清醒,對著父親吐出這句令人心碎的話。張父昨天在醫院病榻上心情平靜地說:「我原諒他,趕快治療好,我們等著他回家。」
erikrub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中國時報【陳育賢/竹市報導】
新竹市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慣竊,昨天上午在果菜市場偷芒果被逮,而警方要將其上手銬時,驚見此女手臂竟有如幼童般細小,手銬幾乎要「交叉」才能銬住其手腕,到警局才知她因有厭食症,體重只剩十九公斤,全身幾乎是皮包骨,模樣令人同情。
erikrub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〔自由時報記者蔡宗勳/嘉義報導〕離職警張坤裕拔槍嗆聲要給妻子好看,擔任警員的妻舅見情況緊急,奮不顧身飛身奪槍,雖然左大腿被子彈貫穿,仍忍痛壓制姊夫,再交給警方法辦。
警方表示,張某原是嘉縣警局保安隊員警,曾當過前嘉義縣長陳明文隨扈,疑因不當理財致債台高築,為要求蔡姓妻子代為償債,一再暴力相向,其妻去年12月23日持驗傷單報案並聲請保護令,但核發後撤回告訴,警方因此將張某列為輔導對象,管制槍械使用。
erikrub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在師大商圈的炸雞店內消費,因為團購券和老闆娘發生糾紛,結果他被老闆娘當著眾人的面辱罵是「豬八戒」,氣得他告上法院。台北地院審理後,依公然侮辱罪判罰老闆娘三千元,得易服勞役。(潘千詩報導)
判決書指出,今年5月底,廖姓男子下午1點多和家人,到台北市和平東路的炸雞店內用餐。但廖姓男子在點餐時,卻和老闆娘為了團購券發生糾紛,老闆娘竟在店內,當場罵他「豬八戒」,廖姓男子不干汙辱,氣得報警。台北地檢署日前依照公然侮辱罪嫌,對老闆娘提起公訴。
erikrub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